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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oldo
Web3開發者如何避免傳銷共犯風險 四大實務法律建議
Web3技術開發者如何規避傳銷共犯風險?
近年來,Web3行業迅速發展,吸引了大量程序員、智能合約開發者和外包團隊參與項目開發。然而,一些打着區塊鏈激勵、代幣返利等旗號的項目實際上運作着層級推廣、拉人返佣等傳銷機制,存在被定性爲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的法律風險。
從近期公開的司法判例來看,多起涉虛擬貨幣傳銷案件中,即使程序員等技術人員未直接參與推廣宣傳和資金運作,但因爲負責返佣邏輯開發、Token模型設計或部署具備分層獎勵結構的智能合約,最終被認定爲對傳銷活動起到關鍵作用的人員,作爲共犯或從犯處理,部分甚至被歸入組織者、領導者範疇。
本文將從技術開發者角度出發,系統分析Web3崗位中的刑事風險點和司法定性邏輯,重點解答以下問題:
技術人員被追責的判斷標準與辯護策略
在虛擬貨幣傳銷案件中,即使技術人員未直接參與推廣拉人和資金募集,仍可能被追究刑責。司法機關判斷是否構成傳銷共犯,主要看其是否通過技術手段爲傳銷模式提供實質支撐,以及是否具備主觀明知和聯絡意圖。
根據相關司法解釋,組織者、領導者不僅包括發起人或操盤手,還包括對傳銷活動實施、組織建立擴大等起關鍵作用的人員。這成爲追究技術人員刑事責任的法律依據。
有效辯護的四個核心要素:
是否"明知"項目構成傳銷模式。若僅按功能說明完成一次性交付,未實際接觸或理解項目整體運作邏輯,可抗辯缺乏主觀故意。
是否存在"意思聯絡"或共同協作。若未參與項目整體設計、制度擬定,無聯合開發或推廣行爲,可主張未形成犯意聯絡。
是否獲取項目利益,是否具有關聯身分。若未持幣、未領取返利,未被冠以特殊身分,說明未獲取非法收益。
技術開發內容是否具備中性屬性。若僅開發通用系統而非專門設計返佣功能,可爭取無罪或不起訴。
辯護策略應重點圍繞"主觀明知""技術邊界""身分定位"三大要素展開,拆解技術行爲與共謀參與之間的推定鏈條。若能證明技術行爲的獨立性與中性屬性,並排除協同聯絡與非法收益,則有機會爭取酌定不起訴、定性降格或緩刑。
開發者如何自保?四大實務法律建議
重點識別所開發功能是否服務於"拉人返利"結構,如獎勵層級超三級、收益來源於下線擴展、存在推薦碼解鎖等機制。這些常見於鏈遊、錢包類平台,易被定性爲傳銷結構。
保留完整溝通記錄,合同明確服務範圍,避免模糊表述。保存代碼交付記錄和文檔說明,證明未涉傳銷關鍵模塊。付款記錄應標注爲技術服務費用。
避免註冊平台帳號參與分紅、出現在宣傳材料中、加入內部羣答疑等行爲。這些可能被視爲"知情參與"甚至"組織者"。應避免進入項目宣傳、推廣、結算等敏感區域。
出現提現受限、需拉人解鎖收益等異常時,應立即中止合作,保存相關技術交付、溝通、付款等記錄,爲後續釐清責任提供證據支持。
結語
在虛擬貨幣被納入非法金融活動監管的背景下,Web3技術開發者的法律風險日益受到關注。技術人員的責任判斷已不局限於是否推廣拉人,而是回歸到"是否提供實質支持+是否具備主觀明知"的雙重標準。
在當前監管環境下,具備基本的風險識別意識,明確職責邊界,做好證據留存,是技術人員降低涉案風險、守住法律底線的關鍵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