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ate廣場專屬 #WXTM创作大赛# 正式開啓!
聚焦 CandyDrop 第59期 —— MinoTari (WXTM),總獎池 70,000 枚 WXTM 等你贏!
🎯 關於 MinoTari (WXTM)
Tari 是一個以數字資產爲核心的區塊鏈協議,由 Rust 構建,致力於爲創作者提供設計全新數字體驗的平台。
通過 Tari,數字稀缺資產(如收藏品、遊戲資產等)將成爲創作者拓展商業價值的新方式。
🎨 活動時間:
2025年8月7日 17:00 - 8月12日 24:00(UTC+8)
📌 參與方式:
在 Gate廣場發布與 WXTM 或相關活動(充值 / 交易 / CandyDrop)相關的原創內容
內容不少於 100 字,形式不限(觀點分析、教程分享、圖文創意等)
添加標籤: #WXTM创作大赛# 和 #WXTM#
附本人活動截圖(如充值記錄、交易頁面或 CandyDrop 報名圖)
🏆 獎勵設置(共計 70,000 枚 WXTM):
一等獎(1名):20,000 枚 WXTM
二等獎(3名):10,000 枚 WXTM
三等獎(10名):2,000 枚 WXTM
📋 評選標準:
內容質量(主題相關、邏輯清晰、有深度)
用戶互動熱度(點讚、評論)
附帶參與截圖者優先
📄 活動說明:
內容必須原創,禁止抄襲和小號刷量行爲
獲獎用戶需完成 Gate廣場實名
Web3金融創新引爭議 未上市科技股代幣化挑戰監管底線
Web3領域創新還是越界?深度解析Robinhood股票代幣事件
近期,一家知名互聯網券商宣布面向歐洲用戶推出與多家頂級未上市公司股權掛鉤的"股票代幣",再次將現實世界資產(RWA)代幣化這一前沿議題推向風口浪尖。然而,其中一家公司迅速發布官方聲明,明確表示與這些代幣無任何關聯,並警告稱"這些代幣不代表公司的真實股權"。
這一事件不僅揭示了金融創新與傳統股權管理之間的深刻矛盾,也爲全球監管機構和市場參與者提供了一個值得深思的案例。本文將深入分析該案件的影響及意義。
一、事件背景
1. 涉事公司簡介
該互聯網券商是一家美國金融服務企業,總部位於加州。公司以提供主要面向散戶的股票app及網站著稱,在網上提供的服務完全免費。作爲金融科技公司,該公司致力於創新金融產品與服務模式。
公司主要提供美國上市股票和交易所交易基金、相關期權和加密貨幣交易以及現金管理的交易。其定位是爲美國的普通散戶投資者提供零佣金的股票、期權、ETF、加密貨幣等資產的交易服務,並且主要通過客戶現金餘額的利息收入、融資融券利息以及向高頻交易機構出售訂單流等方式實現盈利。
該公司在立陶宛設立了歐洲中心,並成立了相關實體。根據公開信息,該實體獲得了立陶宛央行頒發的A類金融經紀牌照和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牌照,可在立陶宛及整個歐洲經濟區提供加密資產托管、管理和交易等服務。
2. 事件簡述
該券商在法國戛納舉辦的歐洲加密金融峯會上,宣布面向歐盟與歐洲經濟區用戶推出"股票代幣"產品,允許投資者通過區塊鏈技術,以代幣形式全天候交易超200種美國股票與ETF。其中,最受關注的是將未上市的兩家知名科技公司的股票也進行了代幣化,並向歐盟用戶空投5歐元的相關代幣作爲獎勵,以此來推廣該產品。受此消息影響,該券商股價大幅漲。
然而,其中一家公司隨後在官方社交媒體上發布聲明,明確表示這些代幣並非公司的股權,公司並未與該券商合作,也未參與此事,同時不爲其背書,強調任何公司股權的轉讓均需獲得公司批準,而公司並未批準過任何轉讓行爲。
二、運作模式
1. 代幣本質
這些代幣本質上是一種與該券商在特殊目的實體(SPV)中所持股份掛鉤的區塊鏈上的代幣化合約。該券商通過持有一家控制一定數量相關公司股份的SPV的股份,將其代幣價格與SPV中股份的價值掛鉤。
因此,代幣的底層資產是該券商對其設立的SPV公司的持股。用戶購買代幣時,並非購買實際的相關公司股票,而是購買遵循其價格並記錄在區塊鏈上的合約,代幣持有人與真正股權之間存在兩層隔離,代幣的價格會隨着SPV中股份價值的變動而變動。
簡言之,代幣持有者有權根據SPV中相關權益的價值波動,獲得對應差價收益,但不擁有相關公司的實際股權。這一規則被寫入區塊鏈,代幣則成爲投資者持有這份權利的憑證。
2. 雙方說辭並不相悖
相關公司否認的是代幣並非其股權,強調未與該券商合作,未參與此事,也不爲其背書,任何股權的轉讓均需獲得公司的批準,而其並未批準過任何轉讓。
該券商方面也承認這些代幣並非真正的股權,只是通過在SPV持有的股權,爲散戶投資者提供間接接觸私人市場的機會。因此,雙方都認可代幣不是真正的股權,只是對該券商發行代幣的行爲是否合規、合理存在爭議。
3. 發行目的
該券商推出這些代幣,本質上是一種"共識資產"的嘗試:通過代幣的形式讓普通投資者能夠基於對未上市公司未來價值的判斷進行交易。這一嘗試切中了當下投資市場的三大痛點:
優質資產的可參與性低:頂級科技企業尚未公開上市,普通投資者難以分享其成長紅利。
傳統私募股權、風險投資的高門檻使得普通散戶無法進入。
投資者對創新資產的需求激增:加密貨幣、NFT、Meme股等另類資產近年來的爆發式增長,體現了投資者對新敘事、新資產類別的強烈需求。
該券商試圖以代幣化交易的方式,打破傳統金融體系的封閉性,爲廣大散戶提供一個基於市場共識的投資新渠道。選擇知名科技公司,是因爲其具有極高的市場關注度和影響力,可借助其品牌效應吸引投資者關注和參與交易。
4. 監管情況
該券商發行代幣目前需要受到立陶宛央行與歐盟的監管。公司獲得了立陶宛央行頒發的A類金融經紀牌照和歐盟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牌照,立陶宛央行是其在歐盟境內的牽頭監管機構。針對該事件,立陶宛央行已啓動調查,要求提供相關代幣的結構、市場推廣以及與消費者溝通的細節,以評估其合法性與合規性。
這些股票代幣作爲衍生品在《金融工具市場指令Ⅱ》(MiFID II)監管下發行。隨着交易量的增大,其還可能需要接受ESMA(歐洲證券及市場管理局)的監管,必須確保滿足招股說明書披露等相關要求。目前,該代幣只向歐洲民衆開放,還未向美國民衆開放,如果後續要進入美國市場,那麼可能還要受到SEC(美國證交會)的監管。
三、各方收益與風險
1. 投資者的收益與風險
投資者認購代幣後,理論上有機會從相關公司未來的估值增長中獲利。如果公司發展良好,估值上升,那麼代幣的價格可能會隨之漲,認購者可以通過出售代幣獲得差價收益。這是投資者能夠收獲的首要利益。
但投資者購買代幣,並非購買實際股票或SPV的股份,而是獲得了一種與SPV中股份價格相關的間接敞口。從法律角度看,代幣持有者不具備投票權、信息權等股權相關權利,也不具備對公司或SPV的實際所有權,更像是擁有一個"估值跟蹤器",可根據代幣價格波動獲得收益或承擔損失。
投資者在認購該種代幣時也會存在價值波動與估值風險。雖然代幣價格與SPV所持股份價值掛鉤,但並不能完全準確地反映公司的實際價值,可能會存在較大的偏差。而且,由於相關公司是未上市的私營公司,其估值本身就具有較高的不確定性,一旦估值出現較大波動,代幣價格可能會隨之大幅波動,認購者可能面臨較大的損失。
2. 項目方收益與風險
對於發行方來說,在該事件發布後,其股價暴漲約10%。這表明市場對其推出的這一創新產品較爲認可,公司市值得到提升,股東權益也隨之增加,同時也提升了公司在資本市場的影響力和知名度。
此外,發行方可以通過該事件佔據市場份額,拓寬客戶人羣。其推出的代幣化產品面向歐盟客戶,並且降低了投資門檻,簡化了復雜的KYC驗證流程。
然而,發行方也面臨市場風險和信用風險。代幣價格與SPV中股份的價值掛鉤,而作爲未上市公司,其估值受多種因素影響,波動不確定性較高。一旦估值不及預期甚至出現下滑,可能影響發行方的品牌聲譽和整體業務發展。
此外,代幣本質上是一種合成衍生品,投資者並非直接持有標的資產,而是通過合約獲得價格波動的經濟敞口,這意味着投資者的權益實現高度依賴發行方的履約能力。若發行方出現經營危機、無法履行合約義務,甚至存在欺詐行爲,將直接損害投資者利益,引發市場對其的信任危機。
四、該項目與傳統RWA項目區別
該事件與傳統RWA(現實世界資產)項目存在多方面區別:
底層資產:該項目底層資產爲SPV持有的未上市公司股份,而傳統RWA項目通常涉及房地產、藝術品等有形資產。
法律結構:該項目通過SPV持股實現間接掛鉤,傳統RWA項目往往直接tokenize實物資產。
價值來源:該項目價值源於未上市公司股權升值,傳統RWA項目價值來自實物資產增值或收益。
監管框架:該項目受證券法規監管,傳統RWA項目監管相對寬松。
流動性:該項目流動性較高,傳統RWA項目流動性通常較低。
風險特徵:該項目風險主要來自未上市公司估值波動,傳統RWA項目風險來自實物資產價格波動。
投資門檻:該項目投資門檻較低,傳統RWA項目往往要求較高投資門檻。
五、行業影響分析
該項目作爲Web3領域的一項創新舉措,其存在具有一定的合理性。Web3本身便是一個不斷突破傳統邏輯的領域,該事件所折射出的金融創新探索具有一定積極意義。
然而,從本質而言,該項目雖爲Web3領域新增了一個投資標的,但對股票市場並未產生直接價值。對更多機構而言,若代幣化退出成爲常規模式,更多投資者會將目光投向代幣化市場中的股票,這將進一步加劇股票價格的波動性,使投資市場演變爲由機構主導、投機屬性更強的場所。
從合規角度來看,該模式面臨巨大挑戰。代幣具有無國界特性,而上市規則存在明確的國界限制,這將對全球各類市場構成衝擊。傳統金融體系的嚴謹架構依托公司法、基金法、證券法、投資者保護機制及交易所規則共同維系。而代幣相關操作在法理層面存在諸多爭議,例如代幣可進行無限拆分,股票卻無法實現這一特性;股票的登記制度、內部備案制度均有明確的法律依據,違規行爲可通過內部機制追責,而代幣在鏈上的自由流通既難以監管,也缺乏主動監管的動力,這些都對持股人的利益亦構成較大損害。
因此,無論是投資者,還是其他有意嘗試"股票代幣化"的券商及企業,均應審慎對待該事件,充分評估其中的機遇與風險。監管機構也需要密切關注這一創新模式的發展,在鼓勵金融創新與保護投資者利益之間尋求平衡。